1、依照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受理对除部领导班子及直属附校领导班子以外其他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涉及违纪违法违规和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受理合作管理学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违规和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
2、受理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服务质量和业务工作方面的投诉举报。
3、受理北京师范大学合作管理学校办学和业务工作方面的投诉
1、为便于问题核查及反馈,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举报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
2、请举报人对举报的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3、如被举报人不属基础教育发展部管理,填写的“被举报事项”内容不完整、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理由不充分,“被举报事项”超出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管辖权限,有可能无法受理。
1、被举报者信息。应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信息。做到“一事一议”,一封举报材料只反映一位被举报人问题。
2、主要问题。分段书写每个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事实:内容应尽量涵盖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物品)、主要证据、知情人等信息。
3、附件。请打包上传相关文档、图片等内容。